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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工状告"和合谷"

发布者:通州瑞诚保洁公司 发布日期:2015-06-22 08:22 点击:
   就在麦当劳、肯德基在广东陷入小时工工资涉嫌违规的指责之时,北京一家餐饮企业和合谷也遇到了同样的麻烦。耿先生在北京和合谷餐饮公司海龙分店做小时工时每小时工资5.5元。干了两个多月,他偶然得知劳动部门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每小时最低工资应为7.9元。记者今天获悉,耿先生将餐馆告上西城法院。

  39岁的耿先生诉称,他是去年12月经面试到和合谷海龙店做小时工的,每天工作4小时,小时工资5.5元。他通过电视新闻得知,北京市劳动局和人事局去年7月已经下发文件,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每小时工资由7.3元提高到7.9元。法定节假日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提高到18元。由于耿先生这份工资是兼职,因此劳动监察部门没有受理,于是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餐馆按照7.9元每小时标准补发他两个多月的差额工资近600元,并支付50元过节费。

  今天上午,记者致电和合谷餐饮公司了解工资标准,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小时工工资标准分为两种,下岗职工和在校生小时工每小时工资确实是5.5元,其他非全日制小时工工资为7.3元每小时。究其原因是在校生没有毕业,上班时间可能会和上课时间冲突,公司要予以照顾;而下岗职工与公司不是惟一劳动关系,只是劳务性质,也有原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等。像耿先生就是这种性质,他还在一家单位兼职做内保,劳动关系在原单位。不过,即便是那些享受“高薪”的小时工,其工资标准仍然低于北京市劳动局规定的7.9元每小时。当记者提出这个问题时,工作人员顿了一下说:“这个标准是新调的,我们最近可能也要调整小时工工资标准。”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判定小时工的工资标准首先要看小时工与单位签订的合同是什么性质,如果是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就要按照每小时7.9元的工资标准,其界定标准是必须与单位签订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至于下岗职工则比较复杂,要看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性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那些与单位签订劳务协议的下岗职工和在校学生,则不受劳动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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