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收费主要存在非市场主体运营、非专业运作、无明晰的服务规范、收费主体不统一、收费方式落后等问题。市发改局结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的承办工作,就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改革提出了具体工作思路。
据介绍,改革按照统一收费主体、项目、标准、方式、票据和资金分配等“六个统一”的原则,将中心城区现有的居民袋装垃圾收集有偿服务收费、垃圾终端处理费合并为生活垃圾处理费,由自来水总公司代征收。统一收费主体是将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主体由原来的多个收费主体统一为市环卫局负责统一征收中心城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费,将现行的居民住户每月10元的袋装垃圾收集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与每月3元的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两项收费进行整合,将原来分别由市环卫局委托自来水公司代征和由区环卫部门或所在居委会直接收取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费的方式,改由市环卫局委托市自来水总公司统一代征收。同时,对直接运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置的垃圾处理费、单位垃圾委托服务单位代清运费用、临时市场摊档的卫生保洁费、涉农社区垃圾处理收费和化粪池清污处理费等环卫作业有偿服务收费项目,按“有偿服务、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改革,遵循“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通过制定政府指导价格,规范收费管理行为。
据悉,中心城区各类用水户的用水量和垃圾产生量进行调查及收费方案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下阶段,我市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两种以上不同计征方式的收费听证方案进行比选,预计今年下半年召开听证会,向社会各界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对收费改革方案进行完善后,争取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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