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合同中甲乙双方工作
甲方工作
甲方委托专门人员对乙方作业实施监督管理,并有权督促乙方人员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2.甲方应无偿提供乙方管理和存放设备、物品及作业人员更衣的场所,以及免费提供乙方作业所需之水、电和其他支援需用器材。
3.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及服务标准对乙方负责的服务区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对一次性服务的项目,作业服务结束后——天内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凭证上签字确认。
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负责为乙方作业人员办理各类有关证件,做好协调工作,确保乙方在合同期内正常工作。
5.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日期准时付款。
乙方工作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进场后——天内提供有关保险手续证明文件、员工身份证及操作证明的复印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按照《上海市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3.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和保洁范围、标准及保洁频率(详见附件1)的规定进行清洗保洁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4.乙方应按照木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配备作业人员,如因乙方安排等原因而导致人员缺额的,乙方必须自行调整补足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6.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提供作业所需之清洁设备、工具、器材及药剂。
7.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穿着统一整齐的工作服装,并于指定或明显位置佩带工作证。
8.乙方工作人员若向本项目范围内其他客户提供有偿服务,应与甲方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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